设为主页 加为收藏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
您现在的位置: 82007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8教育信息频道8通知栏
关于对2007年度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的公示

  根据教育部等国家七部委《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(市、区)活动的意见》的精神,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七部门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的意见》,在全市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。2007年各区县积极开展创建活动,六个区县在自评自检的基础上,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提出申报2007年度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。
  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标准,认真组织审核验收,拟确定“2007年度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”四个,现予以公示,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,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  一、评价办法
  北京市教委、市纠风办等七部门《关于印发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评价办法的通知》
  二、评价标准
  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评价标准(附后)
  三、审核验收结果
  2007年度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:崇文区、大兴区、门头沟区、通州区
  五、反映问题的方式
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区县在2007年以来教育收费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反映,并提供具体线索。
  联系电话:66074689
  电子邮箱:jwjcc@bjedu.gov.cn
  六、公示时间
  2008年9月5日至9月11日,共七天。

  附: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评价标准

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
二○○八年九月四日

 
 
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地址: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邮政编码:100031
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制作并维护 技术支持:北京教育信息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
京 ICP 备 05020379 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