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教计〔2008〕5号
有关市属高校:
为深化本市高等教育改革,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,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继续深造的渠道,构建高等教育“立交桥”,2008年本市继续开展市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工作。现将2008年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各校要不断完善选拔推荐程序,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同时要严格执行高等职业教育升本科学生学费标准,不得借“专升本”名义进行高收费、乱收费。
附件:2008年市属普通高校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表
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